媒体征婚、中介征婚对老百姓来说,都已经习以为常了,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可嵩明单身男子范先生昨日却使出“怪招”,花了200元钱在一堵长约10米的墙壁上,请广告公司为自己量身订做了一则独特的征婚启事。
官南大道和广福路交叉路口旁一座工厂的外墙,引得过往行人纷纷驻足观看。开车的减了油门,骑单车的停了下来,为的就是一睹路边一段约10米长、2米高的墙壁上,大红色超大字体的征婚启事:“嵩明36岁,身高1.68米,体重60公斤,带一女,寻一位能和我同甘共苦,能给我女儿母爱30岁内有缘女士为伴”,最后还在墙壁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
昨日中午拨通范先生的电话时,他正在昆明忙着生意,他不好意思地说,前妻已经离开自己3年多了,一个人照顾刚上小学4年级的女儿,感觉很吃力,而且自己的生意也很忙。一次和朋友聊天时,他突发奇想,现在墙体广告很便宜,而且很醒目,且持续时间也很长,“我印象中中介刊登征婚启事,给人的感觉很假,登报纸广告好象也很麻烦,所以我就想到找户外广告公司,在墙上给我登一则征婚启示”。
范先生立即和广告公司联系。据了解,该征婚广告的发布者是昆明一家不愿透露名称的户外广告公司,这家公司的杨先生说,受托在街头墙壁上刊登征婚墙体广告,他们也是头一回。“一开始我们也不想接这个广告,因为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但看到他很憨厚,也被他的诚恳打动了,所以就以200元半年的低价,帮他在那堵墙上登了。那堵墙有19平方米。”杨先生不愿对是否在工商部门做广告发布登记做正面回答。据广告公司人员介绍,一般二环以内的墙体广告价格是每平方米20元。
到昨天为止,范先生还未接到征婚的电话询问,不过他认为“就算没有也没关系,这事毕竟挺好玩的”。
各方说法
广告界:这个广告很有创意
另一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姚总表示:“我从事广告12年还是头一回听说这种事。这个想法很另类,也很有创意,但受众怎么看还不知道。所以征婚广告效果如何还不好预测。”
姚总认为,由于征婚人群的心态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许多新招、怪招也随之出现。虽然《广告法》中没有相关条款明确禁止此类广告,但还是要考虑市民的接受能力。
婚介:追问墙体征婚详情
婚介所的肖女士一直不停地追问记者,“看的人多不多?都写了些什么内容?有没有人联系他?……”看得出来,她对这样一则独特的征婚广告很感兴趣,而且兴趣的焦点在这种征婚广告形式,是不是会给她们的生意带来一些启发。
缘福祥婚介服务中心的荣女士说,虽然从事婚介工作多年,但还真是很难理解范先生找广告公司在墙壁上打广告征婚的这种行为。她说,大多数征婚者选择刊登征婚广告,都是通过婚介中心或媒体来发布征婚信息。她担心这种低价位的广告会起不到预期的征婚效果。
工商:我国法规对此没有限制
昆明市工商局广告处王处长听了这个新鲜事,显得很有兴致,他说,广告的形式多种多样,目前国内法规还没有对这种现象进行限制,只要发布的内容不违法,真实、不虚假,再加上到辖区工商所做登记就可以。
针对范先生的情况,王处长认为,范先生所委托的广告公司应该要去做登记。“不过,这类广告对人的广告观念还是会有所挑战的。但如果这类广告做多了,受观念的影响,是不是会对城市形象有些不好的影响?会不会对昆明市创建文明城市带来不和谐因素?都值得研究。” |